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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民政厅再次荣获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3-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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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3-2 9:47: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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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陕西省委、陕西省政府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会上传来喜讯,省民政厅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,至此,陕西省民政厅已连续三年获得此项殊荣。
2009年,陕西省民政厅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,服从全省工作大局,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和“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稳定”中心任务,抓项目带动民政事业发展,抓制度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,抓典型推动重点工作落实,圆满完成了省委、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,在服务大局中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灾后恢复重建提前完成。在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,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灾后恢复重建上来,重点抓了汉中、宝鸡两市地震重灾区恢复重建攻坚。截至2009年11月底,全省地震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全部完成,实现了“三年任务一年半完成”,在全国三个重灾省中率先完成重建任务。
“民生八大工程”扎实推进。全省“民生八大工程”40个项目中民政项目15个,占37.5%。 2009年共安排福利院、敬老院、救助站、城乡社区服务中心、防灾减灾等建设项目2061个;城乡低保实现了“应保尽保”,保障城乡困难群众313.6万人;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1640元/年人提高到1856元/年人;城乡医疗救助285万人次;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.5万人次;救助各类受灾群众208万人次。
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。全省26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待遇全面落实;全省接收退役士兵21700人,办理自谋职业1100人;632例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康复手术成功实施;全省办理结婚登记31万对,涉外婚姻登记501对;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792个;省、市、县地名数据库全部建立;销售福利彩票20.33亿元,筹集公益金6.8亿元。
民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。建立健全了民政项目管理、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“三个体系”;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,全省1745个乡镇(街办)全部建立了民政工作站,聘请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26369名。基层民政组织得到加强,工作服务质量不断提高。信访、维稳、综治各项工作成效显著,民政工作在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稳定中的作用充分发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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